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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

作者:陈欣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4日 15:50字体大小:

2021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施行。这是国家监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对身为纪检干部的我们来说,《条例》是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宝”,是我们履行监察职责的“指挥棒”,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在实践中落实《条例》,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深入学习《条例》,充分领会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反腐败斗争已呈压倒性态势,更得到了全国广大党员群众的坚决拥护,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仍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充分学习《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监察机关的职责,要不断提高“七种能力”,严格落实“五抓五提升”,认真参加学习培训,提升自己的政治站位和履职能力,严格做到纪法贯通、灵活运用、有效衔接,提升监督质效和案件办理质量,继续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真正做到正风肃纪不停歇。

深入学习《条例》,坚决贯彻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实贯彻落实监察法,才能释放这把“利剑”惩治腐败的巨大威力。作为一名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以监察法为准绳,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用理论指导好实践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深入学习《条例》,严格自我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纪检干部自身的廉洁性。将国家监察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加强思想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自律,严防“灯下黑”,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自觉懂规矩、守纪律,心怀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树立忠诚、廉洁、担当的纪检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