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岗位、职务、职级调整措施中的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情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乍一看只是对干部的严管,实则包含着队干部的深深厚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规定》对于违法违纪领导干部从处理范围到处理原则,从处理情形到处理程序,介绍得非常透彻,这是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对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零容忍”、决定姑息决心。《规定》中也讲述了如何对“狮子型”干部进行保护、对处理不当的干部进行正名,真正实现了集严管和厚爱于一身。
严管与厚爱,要从对干部的管理与监督着手,要积极组织干部学习领会《规定》,毫不保留的针对问题,点到人、到事,说到“痛点”。解读《规定》中条款,加强干部的警示教育,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苗头,惩前毖后、实现治病救人的目的,树立党纪党规的威严,打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规定》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细化和延伸,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于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培养和关爱干部成长具有重大意义。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既要抓好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与拓展,也要抓好乡村振兴,要确保开局之年起好步、开好局,就要抓好《规定》执行,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始终忠诚履职、尽心尽责、勇于担责,用公仆之心,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开局之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组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