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县区交叉巡察和2018年第二轮巡察的县工业园区等11个单位在巡察中收集和发现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选人用人失察,队伍管理不严。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干部思想教育不扎实。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少,自我批评未切中要害。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业务不熟悉。不重视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制度建设生搬硬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苗头性问题咬耳扯袖不够。财务管理不严。
县司法局:干部有迟到,开会浏览手机的现象。部分干部学习态度不端正。党员干部间谈心谈话不够经常。不重视积极分子培养。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互相批评只提希望和建议。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不清楚“三会一课”内容。班子缺乏工作激情,开拓创新不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欠账,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被动作为。公务接待不规范。2016年巡察整改不彻底,个别反馈的问题本次巡察依然存在。
县公安局: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人事调配管理不规范。党员思想教育力度还需强化。局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缺少“辣味”。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差距。部分干部调动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局纪委主动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的力度不大。部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填写不规范。
县交警大队:党员教育抓的不紧不实。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不规范。未按制度要求开展组织生活。党建工作重安排,无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少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协警招聘、管理不够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有差距。财务管理不严格。没有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重大问题决策不够民主。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方法欠妥。党的支部建设缺失。党员干部等同于一般工作人员,带头作用没有发挥。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干部作风提升工程存在应付、走过场现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挂空”,忽视廉洁教育。财务报销审批把关不严。
县卫计局:局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党员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制不具体。“三会一课”未有效开展。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长期借用人员多,关系未理顺。干部作风不扎实,纪律约束意识不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对基层卫生院疏于监管,不重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县人社局:抓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不够。支部党建工作创新不够,活动开展少、形式单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干部作风督查流于形式。少数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需改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开会安排部署多,检查督促落实少。部分公务接待不规范,车辆管理不严格。
县疾控中心: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不重视思想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员管理不严格,阵地建设不规范,近三年来未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管理方式欠妥,对违规违纪的现象和人员不敢大胆管理。少数干部缺乏工作激情,纪律散漫。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抓的不实不细。
县扶贫局:局党组工作等同于支部工作,支部组织生活会与局班子民主生活会混为一谈。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党建工作的合力不够。班子民主生活会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建活动载体单一,常规工作不规范。对苗头性、倾向问题咬耳扯袖、抓早抓小不够。
县医院:党组织没有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员管理松散。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不重视干部职工思想建设。抓党建工作措施不力。近年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出现空白,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内监督缺位。
县住建局: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抓党建用力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格。领导班子政治敏锐性不强,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办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效率低下。不能坚持挺纪在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在许可、审批上,还存在打擦边球的现象,导致少数群众信访等问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日常监督缺位,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防控措施落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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