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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太山庙镇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作者:文章来源: 中共宁陕县太山庙镇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7:09字体大小: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县委专项巡察组对太山庙镇党委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5月8日向太山庙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镇党委政府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党委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责任人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县委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们镇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李正斌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业务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由责任领导牵头,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目标责任。全镇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认真督导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镇党委政府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五)强化成果运用。镇党委政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乡村振兴方面的监督管理,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抓政治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站位还需提升。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抓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经常不深入2021年以来被巡察单位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抓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党委(党组) 学习计划,未及时全面学习。2022年太山庙镇召开党委会议26次,也仅学习3次。

整改情况:2023年5月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抓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列入党委中心学习组计划,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进行4次学习。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2.对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研究不够透彻、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党委(党组)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少,落实上级部署存在只学习不贯彻、只传达不研究的现象,结合县域和本单位实际集体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制定有效措施比较少。缺乏对乡村振兴工作深入细致的研究与探索,对接中央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不够及时,统筹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研究部署巩固衔接工作7次;二是截至目前,镇脱贫办及相关站办常态化对各村开展巩固衔接督促检查5次,共发现问题18个,1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3.对乡村振兴市委、县委要求,加大党委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力度,每月至少研究1次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强化贯彻研究力度,针对学习传达相关文件或精神,提出详细贯彻落实意见,并制定有效落实措工作重视不够,推动工作还有差距。被巡察单位均高度重视巩固脱贫成果,但对如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透、措施不多,工作落实还有差距。太山庙镇党委未及时调整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度镇对村乡村振兴考核赋分表生搬硬套上级的考核相关内容,未制定2022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党委已调整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已制定2022年太山庙镇巩固衔接同乡村振兴战略考核赋分表,并于2023年1月底对各村进行考核赋分;三是结合我镇实际情况,2023年3月印发《太山庙镇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当年乡村振兴重点任务。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二)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履行职能职责还存在短板弱项。

4.长远谋划不够,主导产业不明显。镇级产业长远规划不合理,谋划产业项目思路不开阔,指导服务不到位,对接市场不紧密,产业发展效益较低。太山庙镇主要发展传统产业,产业规模小,粗放式经营,未形成产业链。

整改情况: 一是我镇抓好食用菌、中药材、花椒、魔芋种植。大力支持传统中药材猪苓种植,重点在专业村和产品商品化上下功夫,突出产业“长短结合”,做实订单农业,通过订单销售,对接市场,破解销售难题。鼓励梅花鹿、林麝和生猪养殖继续扩大规模,夯实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农户增加收入。将粮食生产作为第一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里,紧盯时间节点,持续推进,组织群众按照要求做好农业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粮食生产任务。二是已成立产业发展专班,全镇5名领导班子成员联系5个产业园区,配备4名农技推广员,联系10户产业大户;2023年,5个产业园区新发展林麝15头、鲜食玉米300亩、魔芋350亩、花椒100亩、猪苓110亩,开展产业现场培训5批次共计198人;三是我镇召开油菜奖补申报工作安排部署会、组织开展2次培训,分别是2023年度春季鲜食玉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培训、联合县农水局积极组织召开全县魔芋高产栽培技术现场培训会,共计160余人参加培训。我镇本着“群众需要什么技术就开展什么样的培训”的原则,有效帮助群众掌握科学的种植技术,不断提升群众专业生产技能,保障农业更好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5.配套服务跟不上,抗风险能力弱。镇上对接农业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培训不够,主动联系市场服务、防范风险意识不强,影响产业效益。太山庙镇双建村花椒种植1000余亩,因缺少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2022年仅产300余斤。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农业副镇长带队到汉阴县平梁镇实地参观学习花椒产业,探讨产业发展模式、学习关键种植管理技术;二是根据双建村花椒产业需求,组织开展了科学管理技术培训。通过科学管护2023年双建村600余亩花椒喜获丰收,预计产量700斤,带动115户脱贫户增收。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6.市场主体培育不足,带动效果较弱。太山庙镇艾班卓魔芋与中药材生态农业示范园区、隆源梅花鹿养殖基地、胭脂坝蓝莓种植基地经营资金多处于“只出不进”的状态,隆源公司2022年仅吸纳劳动力4人。

整改情况:一是镇级加大对园区规范化管理,积极招引市场主体,2022年10月宁陕县盖依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艾班卓示范园区资产,目前园区种植猕猴桃110亩、魔芋50亩、雇佣本地劳动力2人;二是镇招商办制定2023年招商引资方案,并制作招商视频和宣传册,加大招商引资,扩大产业发展;三是通过镇政府多方协调为隆源公司提供资金、技术等服务,盘活资产资源,推广和销售产品。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7.项目实施不够规范。实施单位执行项目建设相关规定不严格,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不经常,项目建设存在公示公告、资金支付等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执行公告公示制度不严格。太山庙镇栗园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隆源梅花鹿养殖场三期工程、龙凤村袋料大棚一期、二期等4个项目采购公告期未满就下发中标通知书;巡察组现场检查龙凤村袋料大棚项目和太山庙二期安置点集中养殖圈舍项目未见项目公告牌;太山庙镇2021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示流于形式。二是部分项目未完成审计、超比例支付工程款。太山庙镇近两年实施的龙凤村袋料大棚、德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中药材种植、太山庙二期安置点集中养殖圈舍等项目未完成审计,支付工程款均达95%以上。

整改情况:一是栗园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项目的结果公告时间是6月24日,由误将中标通知书的日期写成了6月22日,已立即修改到位;隆源梅花鹿养殖场三期工程和龙凤待料大棚一期、二期中标通知书是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中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故中标通知书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二是龙凤村袋料大棚项目和太山庙二期安置点集中养殖圈舍项目公告牌已悬挂在醒目处;三是我镇组织学习《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安巩固衔接办发〔2022〕5号)及《宁陕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制度》文件,进一步提高干部履职能力,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根据及合同约定及工程建设进度支付项目工程款;四是龙凤村袋料大棚、德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中药材种植、太山庙二期安置点集中养殖圈舍等项目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审计。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8.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效益未发挥。一是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缺位。部分资产后续监管缺失,太山庙镇龙凤村袋料大棚项目2022年4月投入使用,截至11月8日,龙凤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未与使用单位签订协议。二是部分项目闲置未发挥效益。太山庙镇龙凤村袋料大棚项目有5个大棚竣工后闲置。

整改情况:一是镇级落实专人负责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并组织到村进行指导,完善镇村两级项目资产管理资料;二是龙凤村袋料大棚2023年共生产食用菌近20万袋,目前,20个大棚均已投入使用,产菇阶段将会开始产生实际效益,预计产生收益50余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9.村级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管理水平较低,资金投放存在风险。太山庙镇隆源公司未向太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2021年投资收益1.88万元、2022年投资收益5.88万元;太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分别向隆源公司、德州种养专业合作社、栗园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曾溪综建种养专业合作社、鲤鱼坝种养专业合作社共投资77万元,截至2022年11月均已到期未返还本金。个别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涉嫌违规列支费用,太山庙镇龙凤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违规支付考察费两笔共 6154.4元。

整改情况:一是太山庙镇进一步健全了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扶贫资产运营和监管机制和经营主体筛选机制,强化配套扶持措施,明确监管职责及权限,结合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行动完善合同文本,减少合同争议条款,保障资金资产安全,确保经营性扶贫资产稳定发展并实现保值增值;二是太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2年9月13日已向法院起诉宁陕县隆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9月30日法院已判决,目前已向宁陕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三是太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先后通过见面、电话、到户等方式催还本清息,经太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催收,该公司于2022年10月9日偿还了2021年度98万元利息5.88万元的4万元,欠款1.88万元。其他借款,下一步,太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计划召开村民股东代表大会,研究该合作社还款相关事宜。四是太山庙镇龙凤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将6154.4元考察费归还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镇纪委正在调查处理中。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10.基层人居环境整治薄弱环节较多。太山庙镇人居环境整治存在薄弱环节,巡察组发现太山村村委会、新矿林场(新场部)门前公路外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油坊村太山庙集镇供水厂院内杂草丛生,长坪村345国道建设存在占用河道、堆放沙石、扬尘较大等问题,龙凤村垃圾场消杀频次少、垃圾填埋厚度不达标、垃圾清运不及时,群众意见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我镇成立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联村领导为成员,分村包抓,各村以村民小组划分责任区,帮扶干部、组长、网格员逐一落实到户;以“三拆三清三提升”要求,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各村逐一落实。形成了“政府统筹、各村落实、协调推进”的工作局面。二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促使群众在人居环境整治中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通过村民微信群、村级广播、喇叭、LED显示屏、群众会、上门入户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让群众从知道和理解,进而支持和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来。三是充分发挥护河员、护林员、乡村公岗等公益性岗位作用,立足岗位职责、对河道、山林、公共区域进行每周内分区域打扫、周二集中打扫。四是截至目前,“三拆三清三提升”共排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问题66个,已全部整改。五是龙凤垃圾场已于22年12月进行填埋,停止使用,目前垃圾运往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干部职工作风还不够扎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还不到位。

11.为民服务还有差距。对一些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工作推进不力,解决不到位。太山庙镇产业发展奖补部分资料不规范,2021年龙凤村、油坊村部分村民产业奖补入户验收登记表签字不全,2022年龙凤村部分农户粮油菜发展奖补入户验收登记表未填写实际验收类型规模、核定奖补资金金额。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龙凤村、油房村部分村民产业奖补入户验收登记表相关资料已补齐签字;二是2023年5月15日再次完善好2022年龙凤村农户粮油菜发展奖补入户验收登记表填写不细致的地方;三是持续做好2023年的各村产业奖补申报验收和资料收集。于2023年4月做好油菜奖补的申报和资料收集。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三、持续深化整改的措施及打算

巡察反馈的 11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10个、长期坚持8个,正在整改1个,还需进一步抓好落实。

1.关于村级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管理水平较低,资金投放存在风险。太山庙镇隆源公司未向太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2021年投资收益1.88万元、2022年投资收益5.88万元;太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分别向隆源公司、德州种养专业合作社、栗园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曾溪综建种养专业合作社、鲤鱼坝种养专业合作社共投资77万元,截至2022年11月均已到期未返还本金。个别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涉嫌违规列支费用,太山庙镇龙凤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违规支付考察费两笔共 6154.4元。

整改措施:一是镇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指导太山村和其他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合理合法投放资金;二是自2022年9月起太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先后向法院三次起诉宁陕县隆源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追回本金及利息,后续持续跟进;三是已将相关凭证带回镇上,镇纪委将进行调查核实,下一步按照核实结果进行处理。

整改责任人:秦长生 瞿汉兵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前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乡村振兴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坚持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组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要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财政工作。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镇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乡村振兴工作为抓手,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全镇工作新局面,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宁陕县太山庙镇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