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对象
党员,党组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有: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责任编辑:清风宁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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