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纪发〔2013〕23号
中共宁陕县纪委 宁陕县监察局关于印发委局机关管理十项制度的通知
委局各室: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委局机关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县纪委、监察局对机关学习、财务管理、考勤考绩、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卫生保洁、安全和保密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建立了去向公示制度,形成了委局机关内部管理十项制度。现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陕县纪委 宁陕县监察局
2014年11月19日
学习制度
一、坚持办好纪检监察干部“周一上讲台”制度。委(局)坚持每周一上午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轮流辅导或讲课。辅导讲课主要内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央领导讲话,党纪政纪条规,省市重要会议文件,县委、县政府领导讲话和中心工作部署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等方面,辅导讲课后进行交流发言。重点辅导课题在县纪检监察网上进行交流。
由纪委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学习教育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教育。
二、每周五下午组织开展党支部学习和实践活动。
三、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组织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组织生活相结合,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做到有学习材料、有笔记、有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除集体学习外,每位干部职工应结合工作需要安排自学,每年系统阅读1至2本政治、业务书籍,撰写四篇以上心得体会,依托委局机关“学习园地”、《纪检监察信息》等载体刊登心得体会文章和经验交流。
四、凡是集体组织学习,所有职工都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一次,按旷工半天论处。
五、集体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办公室根据学习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学习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查笔记、查心得体会、查工作实绩。对理论政策和法规的学习,必要时可采取问卷测试,将检查、测试结果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
财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所有财产实行统一调配,由办公室逐室、逐人、逐件登记造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按工作性配备到室,管理责任落实到使用人,做到公物公用。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随意调换,若有损坏、丢失,谁负责管理、使用由谁赔偿。
二、超过使用年限需报废处理的办公设备和固定资产,应按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三、单位调出人员,必须交清所负责财产物资手续,方可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应办理所需财产物资领用登记手续。
四、实行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每年12月底前根据使用登记情况对固定资产和办公设备进行清查,建立机关固定资产动态化管理台账。
五、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严格审批程序,坚持“3+1”民主理财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公开。各项支出进行会签后由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方可支出。
六、因公出差确需预借公款的,经主要领导签字后,财务人员方可借给,出差归来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结算,多退少补。任何人不能擅自借用公款。
七、财务工作人员要依法管理机关财务,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一、办公用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采购。
二、零星办公用品购置应先由使用室提出购物计划单,相关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采购,使用人负责保管并做好领用登记记录,未报批任何人不得无计划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三、办公用品采购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采购。2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审批,200元-500元以内的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批,500元以上的支出由主要领导审批。特别重大的支出由委局会议研究决定,大宗办公用品购置按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规定办理。
四、办公用品采购标准要符合县公共资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安全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室及全体干部必须自觉增强安全意识,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
二、各室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三、要增强安全节约用电意识,做到随手关灯,关闭大功率用电器具,避免火灾发生。下班后人员离开时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节假前,要对办公区内电器设备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如由于人为不注意安全而导致公物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各室要切实加强治安防范,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闭,上班期间因工作需要长时间离开办公室须关窗锁门。
五、办公室要做好机关会议室、档案室、打字室和机房的安全检查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出入,禁止外单位人员私自在机关打字室印制、翻阅资料。
六、在做好机关安全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个人和家庭在用水用电、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出现不安全事故。
保密制度
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有关规定,执行保密纪律,不准泄露秘密。
二、在信访初核、案件检查和审理等工作的处理结果公布前,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打听、翻阅与案情有关材料,参与办案人员不得向外(包括自己亲属)泄露有关工作情况。
三、机关计算机属保密设备,计算机操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设置用户保密账号和密码,不准无关人员随意打开和使用计算机。
四、加强涉密计算机管理,不得利用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涉密文件须在涉密计算机上独立处理,通过涉密存储介质传递、复制。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使用人员要按照保密规定做好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和保管。
五、加强机关文件、材料和档案管理,参加县纪委常委会和查办案件的相关资料、工作笔记、会议纪律等必须妥善保管,该会后销毁的必须按照保密规定予以销毁,严防泄密。
六、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处理上级、县本级涉密文件及信访初核、线索管理、案件检查、审理报告等涉密材料,任何人不得拍摄、复制涉密文件。
七、不得在QQ、微信及工作群等各类即时通讯工具上传递与信访初核、案件线索、案件调查、案件审理以及其他保密事项有关的信息,信访初核、案件线索、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相关资料、文件必须按规定程序传递和阅办,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公开场合、各类即时通讯工具上谈论、传递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八、对违反保密制度,发生泄密的,要严格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卫生制度
一、认真搞好室内卫生。门窗、顶棚、四壁、灯具无积灰,地面、墙面清洁,房间内无垃圾杂物;办公设备、用具、用品摆放整齐、清洁。
二、坚持实行门前四包(包环境卫生、绿化优化、秩序良好、设施完好),四包范围内全天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堆积垃圾、杂物、积水和违章摊点等;四包范围内的行道树、花草负责管理,定时浇水养护,保持卫生。
三、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公共卫生法规、知识,及时制止不卫生、不文明行为。
四、认真开展禁烟活动,委局机关干部带头禁烟,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室内物件摆设要有序合理。室内除悬挂统一规定的文字或图片外,不得悬挂张贴其他东西,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所有文件、档案必须入柜,不得随意摆放在桌上和柜子上。凡是破旧或多余的物件必须放入库房,私人的物件不得放在办公室内。
六、定期打扫室内外卫生。坚持卫生轮流值日,每周五8时各室轮流打扫办公区和责任区,全体干部统一打扫“四包”区各自办公室。
七、按照县上统一安排做好各类卫生创建工作。
八、做好花卉保养。分配给各室的花卉盆景以室为单位进行养护,委局公共场所花卉盆景由办公室和委局双创办负责养护,保证成活率。
九、每周五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委局双创办组织,对各室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赋分和评比,年终作为奖惩依据。
考勤考绩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除因公外出和请假、休假离岗外,一律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离岗办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强化日常考勤和管理,凡迟到、早退,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一律按旷工论处,扣发工资和补贴,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机关干部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原则上不允许口头请假,确因特殊原因当时不能履行手续的,要在假满后补齐请销假手续。
四、干部职工请假1至3天的由室主任签注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7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报监察局长审批;超过7天的由纪委书记审批或由会议研究审批;各室主任请假在3天以内的(含3天),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报监察局长审批;超过3天的由纪委书记审批;各常委、副局长请假由纪委书记审批;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请假按有关规定报县委、县政府审批。所有请假人员须在办公室备案,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实行因公外出报备制度。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因公外出(指因学习、培训、开会等事宜离开宁陕县境内,下同)须按有关规定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报备;其他领导和干部因公外出须向办公室报备。
六、实行领导干部节假日外出报备制度。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在休息日、节假日外出(指离开宁陕县境内,下同),须向纪委书记、监察局长报告并在办公室备案;各室主任在休息日、节假日外出,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在办公室备案;其他人员在休息日、节假日外出,须向室主任报告。
七、实行干部事假与带薪年休假挂钩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规定,干部职工年度内请事假天数超过其本人应享受带薪休假天数的,带薪年休假与事假抵消,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严格控制事假,干部职工已休完带薪年休假应休天数,但因家庭、个人等因素必须本人到场处理私人事务的,要书面说明请假事由,并分别向室主任、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八、实行干部请事假和津补贴挂钩制度。按照陕西省《关于公务员津贴补贴执行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陕人社发〔2011〕170号)有关规定,干部职工一月中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工作津贴;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工作津贴,生活补贴按70%计发;旷工(含因公外出或请假逾期不归)一年内连续5天或累计10天停发1个月津贴补贴;连续10天或累计20天,停发3个月津贴补贴;连续15天或累计30天,停发6个月津贴补贴;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停发工资(含津贴补贴)。
九、实行干部事假和办案补贴挂钩制度。干部请事假超过应休带薪年休假天数1天、扣发纪检监察办案补贴20元,超过2天以上(含2天)的以此类推。办公室每半年公布一次干部请销假情况,年终统一汇总后根据请销假统计情况在办案补贴中相应扣除。
十、坚持对干部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考绩制度,委(局)考核量化到室,各室细化量化到人。每位干部要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实行重点工作“周报告、月考核”制度,干部每周向室主任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室主任向委局领导干部会议报告每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初制定委局各室重点工作计划,月末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选格次、兑现奖惩,做到奖勤罚懒,奖罚分明。
去向公示制度
一、委局机关实行干部职工去向公示制度,由办公室制作干部职工去向公示牌,及时标注干部当日在岗、出差、请假等状态,方便机关管理和群众办事。
二、去向公示牌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半天以上出差、开会、请假由负责人员进行标注;半天以内或短时间临时外出由其本人自行标注。
三、干部职工临时性因公外出,须在办公室口头备案,便于掌握情况、准确标注。
车辆管理制度
一、委局机关班子成员因公外出可使用公车,其他人员若因紧急公务3人以上的也可使用公车。机关所有出车任务均实行公务派车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不允许私自出车。
二、出车前需加油的,由办公室负责填写加油单后方可加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填写加油单,由司机先行加油,并填好加油清单(注明事由和当日油价),回来后补填加油单。没有加油单的油票一律不予核销。
三、机关司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在没有出车任务的情况下,司机必须服从办公室安排,从事接听电话、打扫卫生、值班、送发文件等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四、机关司机每天须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出车安全,在接到办公室下达出车任务后10分钟之内必须到达指定出发地点。驾驶员在出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强化安全意识,驾驶途中不得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有出差、下乡任务的领导,须提前告知办公室,并明确随同人员,以便提前调配车辆。
六、车辆属于机关公共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驾驶员要负责做好车辆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到一般故障不过夜、突发故障不误工,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要时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司机要坚持每天出车前擦净,雨天更要及时擦洗车辆。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必须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车库),不得随意停放。
七、车辆修理和保养实行审批制度,由司机列出修理项目、保养计划以及预算费用,报办公室审核,按照审批权限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到定点修理厂修理。200元以下由办公室主任审签,200元—500元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签,500元—2000元由监察局长审签,2000元以上和重大故障或维修由会议集体商定。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员应随车检查维修情况。
八、车辆需要购买相关物品、用具和器材,应先请示办公室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车辆因公在外地发生故障,修理费用由随行领导或工作人员证明后进行核销。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一、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具体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厉行节约、严格标准、热情节俭的原则,控制接待标准,限定陪餐人数和接待次数,凭公函安排接待。
二、公务活动结束后,负责接待人员要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三、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工作便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来宾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工作餐以家常、地方特色饭菜为主,不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进入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五、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领导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六、不得以公务接待为名向接待对象赠送土特产。
七、委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室根据职责分工,实行对口接待。
八、委局公务接待费用实行单项定额管理,不得将其他支出纳入公务接待费用,核销接待费用时须做到“三要素”(公务函、接待清单和发票)齐全。
九、公务接待原则上实行公务卡结算。确因承担接待的参观或宾馆无刷卡条件的,可先行签单,随后定期结算。签单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其它人员原则上不能签单(特殊可由具体负责接待的室与办公室沟通后签字,但需注明具体时间、经手人和接待事由,补齐相关手续);支付现金的,由具体接待人员先行支付,活动结束后报销。
十、核销接待费用时,首先由办公室主任对相关凭据进行审核,审核后交由机关报账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3+1”审签,审签手续完成后按照县财政有关支付办法予以结算。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