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以案促改作用,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现将3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四亩地镇人民政府干部王鑫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12月18日,王鑫醉酒后驾驶小轿车与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2025年8月,检察机关对王鑫作出不起诉决定。王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5年12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由高级工降为初级工)。
2.宁陕县筒车湾镇小学校长王成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5年2月23日,王成斌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关池路0公里400米处,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5年4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宁陕县城关镇长安社区支部党员李建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6月10日,李建功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轿车,行至石泉县迎丰镇梧桐寺村一组池迎公路26km+500m处时,与普通轿车发生擦挂,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被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25年2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法律观念缺失,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缺乏敬畏,心无戒惧、心存侥幸,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反躬自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行为极端危害,带头遵守纪律法规,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将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切口,既要严查严处,又要深挖细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