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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纪委 宁陕县监委 关于七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问题的通报

作者: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15:38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力度,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现通报7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1、四亩地中心卫生院院长雷庭虎、副院长张绍斌虚列村医“公卫”培训会议费问题。2017年,经院长雷庭虎、副院长张绍斌同意,四亩地中心卫生院虚列村医“公卫”培训会议21次套取餐费合计5150元,用以冲抵该院医务人员下乡开展健康扶贫工作返回后临时就餐费用。2019年3月,县监委给予雷庭虎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张绍斌政务警告处分。

2、四亩地镇严家坪村党支部书记周文兴违规侵占产业扶持资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993年至2016年2月期间,周文兴先后利用身为严家坪村罗家沟组组长、村党支部书记、罗家沟板栗专业合作社董事长的职务之便,违规侵占产业扶持资、移民安置等资金,对罗家沟板栗专业合作社管理不民主,财务不公开,擅自处置村民退耕还林粮食,造成村民损失。组织审查期间,周文兴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19年5月,县纪委给予周文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原丰富镇猴子坪村党支部书记杨文孝、村委会主任白少平履职不力致使村民假借他人名义重复享受移民搬迁补助的违纪问题。2013年上半年,原丰富镇猴子坪村村民李某、马某分别用自己和其侄子、舅舅名义提出购买安置房屋申请,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杨文孝、村主任白少平和监委会主任田某某未严格审核其申请资料,便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予以上报,致使李某、马某各享受了2套安置房补助政策。2019年7月,县纪委分别给予杨文孝、白少平党内警告处分。

4、广货街镇沙洛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王治高履职不力致使扶贫资金被挪作他用问题。2019年3月,王治高身为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其子借本村贫困户邓某某发展天麻产业名义,向沙洛村互助资金协会申请借款2万元的借款合同未认真审核把关,便签署“同意借款”的意见,致使扶贫资金被挪作他用,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9月,县纪委给予王治高党内警告处分。

5、皇冠镇兴隆村党支部书记易家云违规申报并享受陕南移民搬迁补助问题。2012年10月,易家云向皇冠镇政府申报移民搬迁申请时,分别以自己和不符合分户要求的儿子易某军的名义申请了两套140平方米房屋,于2015年11月入住皇冠镇八宝安置小区搬迁安置房时,享受了陕南移民搬迁补助8万元(每户享受4万元)用于抵扣两套安置房房款,其中4万元搬迁补助属于违规享受。2019年9月,县纪委给予易家云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6、皇冠镇兴隆村互助协会会计岳小东违规使用扶贫资金核销误工补助侵害贫困群众利益问题。2016年12月,兴隆村互助资金协会时任会长李某才、出纳李某华和会计岳小东商定,由岳小东经手填报了该3人“贷款收款补贴出差费报销单”,在该村互助协会资金中予以核销,违反了宁陕县《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工作人员补贴及办公经费支出管理的实施办法》。2018年11月,岳小东将核销的费用交入兴隆村互助资金协会账户。2019年3月,皇冠镇纪委给予岳小东党内警告处分。

7、宁陕农商银行江口支行客户经理黄同仁、原行长裴建军(现为城关支行副行长)违规使用扶贫资金进行倒账侵害贫困群众利益问题。2016年12月,为降低存款基数,黄同仁向本县城关镇月河村扶贫互助协会会长杨某某提出,借用月河村扶贫互助协会资金29万元用于倒账,经时任江口支行行长裴建军审批同意,月河村扶贫互助协会资金29万元转至一个账户,次年转回。2019年5月,宁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给予黄同仁记过处分,给予裴建军警告处分。

从通报的七起典型问题看,一些党员干部工作不严不实,不认真履职,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受到严肃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五大领域17类问题,紧紧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查处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以铁的纪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