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及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太山庙镇胭脂村原村委会主任林兴学违规保管五保户林权证及支出其公益林补贴资金的问题。2008年至2018年期间,林兴学违规保管胭脂村一组五保户柳某某的林权证,同时违规将其2009年、2010年两年公益林补贴资金合计1481元用于组上经费开支,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7月,太山庙镇纪委给予林兴学党内警告处分。
2、原丰富镇猴子坪村党支部书记杨文孝、村委会主任白少平履职不力致使村民假借他人名义重复享受移民搬迁补助的违纪问题。2013年上半年,原丰富镇猴子坪村村民李某、马某分别用自己和其侄子、舅舅名义提出购买安置房屋申请,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杨文孝、村主任白少平和监委会主任田某某未严格审核其申请资料,便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予以上报,致使李某、马某各享受了2套安置房补助政策,各重复享受了安置房补助资金4万元。2019年7月,县纪委分别给予杨文孝、白少平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侵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扶贫政策贯彻落实和脱贫攻坚整体推进,必须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当前,全县脱贫攻坚已进入脱贫摘帽的冲刺期,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更加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抓细抓落地,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脱贫攻坚,围绕扶贫项目、资金和工作作风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如期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目标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