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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通报六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3日 10:29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皇冠镇兴隆村党支部书记易家云脱贫攻坚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上级明察暗访发现,兴隆村村委会于2017年4月上报镇政府的经审核、评定的五保、低保对象中含有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两户村民,造成了不良影响,易家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县纪委给予易家云党内警告处分。

2、城关镇龙泉村文书兰自春将集体林地登记在自己名下享受公益林补偿资金的问题。兰自春利用担任村文书的职务便利,在未召开林改小组会议的情况下,将本应属于村集体的245亩林地登记在自己名下并划为公益林,享受了2009年至2016年的公益林补贴。2018年4月,兰自春将享受的公益林补贴全部退回城关镇村级财务会计核算服务中心账户。2018年6月,城关镇纪委给予兰自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四亩地镇原四树坪村监委会主任杨贤贵擅自将村民的补偿款用于改造房屋和修桥开支的问题。2012年,四亩地镇原四树坪村五根树组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期间,杨贤贵在没有同李某某商量的情况下,用居住在自家旧房李某某的名义申报危改项目,享受了7900元补偿款,对自己旧房屋及一座危桥实施了维修改造。2018年6月,四亩地镇纪委给予杨贤贵党内警告处分。

4、筒车湾镇桅杆坝村原党支部书记杨世平虚报套取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等问题。2007年,桅杆坝村在申报粮食综合直补资金时,杨世平同原桅杆坝村文书靳朝友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妻和死亡村民名义虚报土地面积,骗取粮食综合直补资金19350.30元,同时未按规定及时上交村级财务核算专户,用于村级日常开支。2018年6月,筒车湾镇纪委给予杨世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筒车湾镇龙王坪村村文书黄益均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索取低保金的问题。2013年5月,黄益均受本村村民吴国洲请托,以龙王坪村村委会的名义书写了约定从蒲朝兴的低保指标中调配给吴国洲父亲一份的《协议书》,并擅自加盖龙王坪村委会公章,致使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期间,吴国洲向蒲朝兴索取低保金共计1820元。2018年6月,筒车湾镇纪委给予黄益均党内警告处分。

6、梅子镇安坪村党员齐贵荣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2017年6月,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发现齐贵荣在梅子镇安坪村方家岭组北坡处非法占地131.4平方米建房,受到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2018年6月,梅子镇纪委给予齐贵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