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加强警示教育,助力全县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现将近期查处的相关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皇冠镇原兴隆村党支部书记吴世友违规重复享受移民搬迁款等问题。2013年10月,吴世友在已享受2011年移民搬迁补助款的情况下,借用他人户籍资料重复享受移民搬迁补助款50000元。同时,2007年7月至2014年10月期间,吴世友屡次私自购买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48058.00元,并在皇冠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予以核销。2017年8月,县纪委给予吴世友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皇冠镇原兴隆村监委会主任、龙头组组长黄忠堂违规重复享受移民搬迁款的问题。2013年10月,黄忠堂在已享受2011年移民搬迁补助款的情况下,借用他人户籍资料重复享受移民搬迁补助款50000元。2017年8月,皇冠镇党委给予黄忠堂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龙王镇龙王社区监委会主任刘盼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7年以来,特别是脱贫攻坚工作期间,刘盼经常未在岗履行工作职责,且有事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2017年8月,龙王镇党委给予刘盼党内警告处分。
4.宁陕县自来水公司经理董先鹏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为确保我县城区饮用水安全,2016年12月,县农水科技局召开专题会议,责成县自来水公司加强水厂制水过程管理和鱼洞河水源地建设工程。截止2017年5月,鱼洞河水库清淤工作仍然没有完成,干部群众意见较大。2017年8月,县纪委给予董先鹏党内警告处分。
5.城关派出所民警宋登华私自以单位名义出具户籍证明的问题。2015年7月,宋登华在未认真审核和调查的情况下,以旬阳坝派出所名义为他人出具了户籍证明。2017年8月,县公安局给予宋登华记过处分。
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中省市和县委对遏制三个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完善制度,推动中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三个助力”的政治责任,聚焦聚力三个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从严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持续发挥通报曝光的强力震慑作用,努力营造不敢、知止的氛围。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