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深入推进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将查处的1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自来水公司经理董先鹏不认真履职的问题。2016年7月,安康市疾控中心对县城区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发现微生物指标严重超标,不符合饮用水标准。县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城区供水安全问题后,拨付资金100万元用于县城水源地保护确保城区供水安全。董先鹏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不认真履行职责,截止2017年5月,鱼洞河水库清淤工作仍未完成,并且县自来水厂出厂水和末梢水部分指标超出限值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2017年8月,董先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暴露出我县在涉水领域工作中仍存在着不严不实、失职失责、工作不力等现象,这些行为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坏党和国家形象,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度警醒、引以为戒。
涉水领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开展的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不单单是一项业务工作,而是事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政治问题,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是维护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生动实践。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部署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涉水领域“微腐败”的严重危害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持“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管水、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治理重点,全面夯实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职责,推动全县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中共宁陕县纪委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