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持续传导正风肃纪反腐压力,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现通报3起典型案例。
一、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章功旭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22年11月16日、2023年1月30日,县飞地经济工业园区先后被检查发现园区污水处理站污水排放指标超,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料堆、裸土覆盖不到位等问题。章功旭身为县飞地办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副主任,对县飞地经济工业园区环保工作履职不力,对环境污染问题整治不彻底。2023年3月,章功旭受到警告处分。
二、中共党员、太山庙镇太山村六组组长杨光宁未认真履职导致高龄老人多年未享受补贴问题。2015年5月,太山庙镇原胭脂村(现为太山村)村民王某勤年满69周岁,杨光宁作为时任太山庙镇胭脂村文书、王某勤的连心干部,在统计报送《2015年新增69岁高龄老人信息汇总表》时将王某勤漏统漏报,直至2021年太山村高龄补贴发放认证时发现该问题后予以申报。杨光宁对王某勤应享受的高龄补助政策多年未享受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损害了群众利益。2023年1月,杨光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中共党员、宁陕县国腾森林经营管理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吴国鹏借用村合作社集体资金到期后未及时归还本息问题。2018年以来,筒车湾镇油坊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宁陕县国腾森林经营管理专业合作社签订投资和借款协议,陆续向国腾森林经营管理专业合作社投资和借款30万元。2021年9月协议到期后,其向油坊坪村合作社归还借款部分本金,截至2022年6月还剩201253.65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尚未支付。吴国鹏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国腾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借用村合作社集体资金到期后,未及时归还本金、支付借款利息,影响该村集体经济收益,侵害了群众利益。2023年1月,吴国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严不实,纪法意识淡薄,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汲取教训,切实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为建设全国生态经济强县、建成全国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县委“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动聚焦各类作风顽瘴痼疾,大力整治畏难畏险“不担当”、思想散漫“无规矩”、政令不畅“中梗阻”、消极懈怠“慢作为”、敷衍应付“不作为”、滥用职权“乱作为”等作风突出问题,持续强化干部作风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