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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纪委 关于3起作风建设典型问题通报

作者:文章来源: 清风宁陕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6日 14:45字体大小: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醒作用,现将3起干部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副局长、兼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韩永强不正确履职造成财政资金损失问题。2020年8月,县农水局未办理用地手续,擅自在皇冠镇南京坪村张家沟实施完成皇冠镇供水设施改造项目。2021年7月15日,县自然资源局对其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870平方米土地,拆除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罚款人民币1767元的行政处罚。韩永强身为县农水局副局长,皇冠镇供水设施改造项目负责人,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2022年12月,韩永强受到警告处分。

二、筒车湾镇许家城村党员张超参与赌博并殴打他人的问题。2021年12月,张超在网络上组织赌博,影响社会秩序,被县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3月7日,张超与周某兵等4人在筒车湾镇许家城村张某家中使用扑克牌以“炸金花”的形式进行赌博,因赌资问题与周某兵发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被县公安局查处。2022年11月,张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龙王镇莲花村党支部书记刘自知饮酒驾驶机动车辆问题。2021年8月10日,刘自知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关池路2公里6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酒精检测含量为42mg/100ml。2021年8月17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刘自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自全县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来,广大党员干部以务实的举措、扎实的作风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履职不尽责、作风漂浮,生活中知法犯法、明知故犯,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找差距、补短板,知敬畏、存戒惧,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改进作风,敢为人先,自我加压,推动“勤快严实精细廉”等优良作风成为时代新风。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全县作风建设相关要求,坚持常和长的定力、严和实的标准、早和小的意识、破和立的精神,激浊扬清、守正创新,以优良作风激发和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



中共宁陕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