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现将3起作风方面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城关镇旱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吕召明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22年10月5日,旱坝村村民沈某兵从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三界镇返宁,10月10日11时被确定为新冠肺炎患者密接人员,经流调后送至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吕召明未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沈某兵返宁后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未及时落实有效管控,存在疫情传播风险隐患。2022年11月,吕召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龙王镇中华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主任刘平履行监管职责不严问题。2018年9月,在未进行民主决策情况下,刘平擅自同意黄某财以潘某兵名义承揽该村酒厂建设土建工程,对村干部监管不严,造成村集体资金被违规挪用,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1月,刘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县应急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陈绪初饮酒驾驶机动车辆问题。2021年4月7日,陈绪初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宁陕县城长安东街,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74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9月9日,其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宁陕县210国道1460KM+5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陈绪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有的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有的工作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有的不想负责、不敢担责、不愿尽责,甘当“老好人”,有的法纪意识淡薄、任性妄为,这些都是党员干部不良作风的集中表现。
各级党组织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把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与“清廉安康”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紧密结合起来,抓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安排,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对标对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安排,全面落实“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立足岗位、用心干事,履职尽责、争先创优,永远保持“赶考”精气神,以扎实的作风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共宁陕县纪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