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不敢、知止氛围,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龙王镇中华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主任、中华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黄修财挪用村集体合作社资金的问题。2019年1月,黄修财利用职务便利以潘某兵的名义从中华村合作社账户借款10万元,用于支付自己承揽的酒厂土建工程材料款和工人工资,时间超过三个月未归还且数额较大,其行为严重违纪并涉嫌挪用资金犯罪。2022年7月,黄修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10月,黄修财以挪用资金罪被县法院作有罪判决。
二、县疾控中心驻城关镇月河村工作队队员刘锋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2022年4月7日,刘锋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县公安局查处。2022年7月,刘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城关镇汤坪村党支部原书记平兄奎、原村主任邵勇波、原村文书詹华东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问题。1999年,宁陕县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时,汤坪村时任村干部平兄奎、邵勇波、詹华东3人商议后,以五保户黄某应之名虚报退耕还林面积31亩,并领取两轮退耕还林补助原粮50316斤、现金32220元,用于慰问困难群众和村级事务支出,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8月,平兄奎、邵勇波、詹华东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县有的党员干部日常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变形走样,有的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的工作敷衍塞责,漠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这些都是干部作风问题的突出表现,必须严肃处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带头改进作风、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攻坚克难的实干作风,聚焦发展、服务发展、推动发展,以实际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效,把党的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党的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中共宁陕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