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确保全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现通报三起作风建设典型问题。
1.城关镇汤坪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王开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外出的问题。2021年12月22日,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王开新违反中共宁陕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在未履行向城关镇党委政府报备情况下,擅自驾驶私家车外出到达西安市未央区,后因西安市高速公路管制,直至2022年1月12日返回宁陕,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月,王开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城关镇干部平勇工作日午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2年2月9日,平勇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宁陕县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6月,平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宁陕县人民法院原民事审判庭庭长王晓不认真履行职责无故拖延办案的问题。2011年8月王晓承办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因王晓工作履职不力、责任意识不强致无故拖延办案,直到2021年10月该案长达十年未结案,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12月,宁陕县监察委员会给予王晓记大过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有的纪律意识淡薄,我行我素;有的思想觉悟不高,放松要求;有的服务宗旨观念差,至群众诉求于不顾。全县党员干部要牢记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带头改进作风。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落实在工作岗位上、体现在履职全过程,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实际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宁陕县纪委 宁陕县监委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