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保持惩治震慑高压态势,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宁陕县法院违法执行案件问题。2018年至2021年期间,宁陕县法院在未查明涉案房屋权属情况下,违规强制执行当事人与他人共有房屋用于抵偿债务,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后果并引发群众信访。2026年5月,时任副院长汪小安、审判委员会委员周宁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执行庭副庭长徐智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法官助理廖世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宁陕县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宁陕县医院医保科未认真开展患者出院费用结算前置审核工作,2023年1月至2025年3月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285545.04元,医保科主任鲍庆坤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6年3月,鲍庆坤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宁陕县筒车湾敬老院违规罚款问题。2019年10月至2025年8月,时任副院长张东霞主持制定针对院民不当行为的奖惩制度,对院民累计罚款19150元,侵害老年群众利益。2026年6月,张东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宁陕县太山庙中学违反校园餐管理规定问题。2024年12月,太山庙中学未向县教体局报告和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私自接收校外食品提供学生食用,造成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总务主任段细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6年6月,段细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宁陕县江口回族镇竹山村侵占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2021年至2023年,竹山村委会违规将集体公益林登记在个人名下,套取补偿资金用于村级伙食支出3067.68元,竹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宁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6年5月,李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退回村集体账户,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履职不力,落实工作职责打折扣;有的任性用权,随意设立罚款项目;有的弄虚作假,套取挪用集体资金,造成不良影响。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厉惩治、警钟长鸣。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各镇各部门要把集中整治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宁可掉层皮”,坚持刀刃向内,主动靠前抓整治,紧盯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深挖彻查隐藏腐败问题,以切实整治成效让群众可感可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拿出空前力度和举措,突出鲜明问题导向,背水一战超常奋进,进一步查办典型案件,持续保持整治震慑高压态势,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