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实现行风重塑、基层善治、群众受益,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宁陕县国有上坝河林场原副场长黄晓、国有上坝河林场会计邝晴骗取财政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1年期间,黄晓、邝晴等人参与骗取财政资金13.556万元,其中,假借他人名义冒领工资3.556万元,骗取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林场开支。2025年12月,黄晓、邝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宁陕县供销社干部刘道平在产业奖补验收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0月,筒车湾镇许家城菌业专业合作社以本村7名贫困户之名填报虚假材料,申请食用菌产业奖补资金。刘道平作为验收组成员,验收工作走过场,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7万元财政补贴资金被骗取。2025年12月,刘道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宁陕县城关镇东河社区鱼塘党支部党员邓汉宁违规销毁收支单据问题。2013年3月至2021年10月,邓汉宁负责关山殡仪馆物资采购工作期间,关山殡仪馆收取丧属缴纳的场地使用费出具白条收据(无收费许可证)。每次丧事处理结束,邓汉宁与出纳、会计销毁原始单据,致使关山殡仪馆账实不符。2025年8月,邓汉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3起典型案例,有的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有的履职不力、疏于监管;有的不作为,为民服务不用心;有的乱作为,销毁收支单据。这些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决查处。
当前全县上下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站稳群众立场,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推动解决本地区、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强攻坚之势、蓄深化之力、求长远之治,用心用情解民忧、纾民困、护民利,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廉而有为、勤勉敬业,扎实履职尽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执法为民,贯通查办案件与项目整治,揭开盖子、挖到根子,深查人民痛恨之事、严惩损害群众利益之人、狠刹百姓憎恶之风,不断提升整治成色、增添惠民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