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应急管理局干部陈绪初、闵磊违反驻村工作要求问题。2024年4月19日,陈绪初、闵磊二人在驻村工作期间未遵守考勤制度,未按程序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违反了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管理相关规定。在此期间,二人因赌博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2024年7月,宁陕县纪委监委给予陈绪初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宁陕县纪委给予闵磊党内警告处分。
2.宁陕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刘继平在医保核销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期间,宁陕县筒车湾镇龙王坪村村民龚某胜将10张药品处方和门诊费票据共计99973.80元的虚假资料分别提交至宁陕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申请医保报销,刘继平未严格按照《宁陕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非直通车医院报销资料审核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未发现龚某胜弄虚作假问题,致使龚某胜先后骗取国家医保基金78625.52元。2024年7月,宁陕县监委给予刘继平政务警告处分。
3.宁陕县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党支部党员丁炳义违规挪用特困供养人员补助问题。2019年1月至8月期间,丁炳义作为特困供养人员丁某娃的监护人,利用管理其存折的便利,先后5次从丁某娃银行账户中取款,共计12000元,其中5455.6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支出。2024年8月,江口回族镇纪委给予丁炳义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涉及乡村振兴、医疗等领域,都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危害党长期执政的根基。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持续强化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廉政意识,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领会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深远意义,着力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一批顽瘴痼疾,办成办好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下更大气力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蝇贪蚁腐”,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