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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纪委 宁陕县监委 关于3起生态环保领域案例的通报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8日 15:47字体大小:

1.江口回族镇竹山村党员李元华无证收购檀木的问题。2012年4月,江口镇竹山村党员李元华在竹山村鲜花组无证收购当地村民甄某某、陈某某采挖檀木树桩15个,在准备出境期间,被江口森林公安派出所查获,受到没收15个树桩并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江口回族镇纪委给予李元华党内警告处分。

2.广货街镇蒿沟村党员吴礼斌滥伐林木的问题。2011年5月,吴礼斌在给冰晶顶旅游责任有限公司移栽松树过程中,将广货街镇蒿沟村四组马家湾沟口86棵松木擅自掩埋被宁陕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现场查获。宁陕县森林公安分局对吴礼斌作出罚款5000元并责令补种松树430棵的行政处罚决定。2019年6月,广货街镇纪委给予吴礼斌党内警告处分。

3.四亩地镇四亩地村党员杨贤贵违规采砂采石的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杨贤贵未按要求清除弃料和复平采砂坑道,受到罚款4000元并限期清除弃料堆体和复平采砂坑道的行政处罚。2017年9月,杨贤贵未经许可采石,其行为违反了《陕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受到罚款1000元并立即卸载所采石料复平河床采挖坑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四亩地镇纪委给予杨贤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