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助力全县精准扶贫脱贫,现将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太山庙镇龙凤村监委会主任宋朝富将村民养老保险申报资料遗失的问题。宋朝富在负责为村民陈某某补缴养老保险费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将申请资料遗失,未能及时向镇工作人员提供陈某某部分申请资料,给群众带来不便,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2月,太山庙镇纪委给予宋朝富党内警告处分。
二、城关镇林业站工作人员陈冬梅未认真履职,致使享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对象错误的问题。陈冬梅在负责城关片区退耕还林兑付清算表信息数据核对工作中,未核对出寨沟村村民“刘某学”信息有误,造成了1971年出生的刘某学应该享受而未享受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陈冬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2月,县监委给予陈冬梅警告处分。
以上2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反映出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不认真细致、缺乏责任心等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对脱贫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