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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纪委 宁陕县监委关于八起生态环保领域案例的通报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0日 09:03字体大小:

1、金川镇兴隆村水井组党员雷德安非法砍伐林木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2017年11月,雷德安在兴隆村水井组水井沟处非法砍伐20根橡子树用于烧木炭和种植天麻使用,受到江口森林公安派出所的行政处罚。2018年4月,金川镇纪委给予雷德安党内警告处分。

2、梅子镇生凤村寇家湾组党员熊清才非法砍伐集体林木的问题。2016年8月,熊清才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林木折合蓄积达7.2立方米。2017年8月18日,宁陕县森林公安分局向熊清才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12月,梅子镇党委给予熊清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新场镇同心村新田坝组党员邓明华非法出租集体土地修建炸药库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2009年9月,邓明华与宁陕县蓝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私自签订《租赁协议》,非法将新场镇同心村新田坝组狮子岩处农民集体所有的226.8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宁陕县蓝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用于修建炸药库,受到国土部门的行政处罚。2018年5月,新场镇纪委给予邓明华党内警告处分。

4、宁陕县公路管理段路政管理股股长曾琦擅自削山开挖场地受到了行政处罚的问题。曾琦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宁陕县城关镇新桥北侧210国道西沿1120公里+500米处削山开挖场地。2013年5月7日,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对曾琦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并处罚款人民币1080.00元。2018年6月,宁陕县纪委给予曾琦党内警告处分。

5、梅子镇安坪村党员齐贵荣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2017年6月,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发现齐贵荣在梅子镇安坪村方家岭组北坡处非法占地131.4平方米建房,受到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2018年6月,梅子镇纪委给予齐贵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陕西秦岭皇冠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王鸿斌非法占用林地修建厂房受到行政处罚的问题。2016年6月开始,宁陕县皇冠建材有限公司在皇冠镇南京坪村非法占用林地3.7亩(2460平方米)修建加工车间,受到宁陕县林业局行政处罚。王鸿斌身为党员、皇冠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皇冠镇纪委给予王鸿斌党内警告处分。

7、江口镇冷水沟村党员陈世新超过审批面积占地建厂的问题。2017年9月,宁陕县裕民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超出了批准面积建厂,且未进行用地备案审核。2018年2月,县国土资源局对裕民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作出恢复土地原状和罚款7324.40元的行政处罚。陈世新身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江口镇纪委给予陈世新党内警告处分。

8、城关镇八亩村党员陈恩元因监管不到位致被监护人滥伐林木的问题。2017年农历腊月,陈恩元作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王某某(聋哑智障)擅自在退耕还林地中滥伐林木蓄积两立方米的问题监管不到位,受到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下达当天,陈恩元上交罚款并补种了树木。鉴于组织审查期间,陈恩元能够配合审查,认错态度较好,采取措施挽回了损失。2018年8月,城关镇纪委对陈恩元进行诫勉谈话。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