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 问责情况 > 正文

中共宁陕县纪委 宁陕县监委关于十起非法占地案例的通报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9:35字体大小:

1、城关镇旱坝村龙泉村村委会主任徐地宏非法削山开挖工程建设的问题。2017年1月,徐地宏未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关二社区渔洞河口宁陕小学原厕所后削山开挖边坡进行工程建设。2017年2月9日,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向徐地宏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12月,城关镇党委给予钟明党内警告处分。

2、城关镇旱坝村党员钟亮非法占地建房的问题。2008年,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钟亮在城关镇旱坝村占用耕地71.54平方米修建房屋。2012年5月3日,县国土资源局向钟亮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12月,城关镇党委给予钟亮党内警告处分。

3、城关镇旱坝村党员钟明非法占地建房的问题。2008年,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钟明在城关镇旱坝村占用耕地143.64平方米修建房屋。2012年5月3日,县国土资源局向钟明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12月,城关镇党委给予钟明党内警告处分。

4、城关镇朱家咀村党员夏顺国非法占地建房的问题。2009年2月,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夏顺国在朱家嘴村占用旱坪地156.24平方米修建房屋。2009年3月30日,县国土资源局向夏顺国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12月,城关镇党委给予钟亮党内警告处分。

5、江口回族镇江河村党员马平银非法占地建房的问题。2008年6月,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马平银在江口回族镇江河村烧坊坪组占用土地71平方米修建房屋。2009年3月9日,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对马平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12月,江口回族镇党委给予马平银党内警告处分。

6、太山庙镇长坪村三组组长邓乐胜非法占地建房的问题。2008年10月,未经国土部门批准,邓乐胜在太山庙镇长坪村三组占用土地93.5平方米修建房屋,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2008年12月5日,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对邓乐胜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12月,太山庙镇党委给予邓乐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梅子镇生凤村党员刘国飞非法占地建房的问题。2016年10月,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刘国飞在梅子镇生凤村北昌组开工修建住房。梅子镇工作人员责令刘国飞尽快完善建房手续,但直至该房屋主体完工也未办理相关建房手续。2017年12月,梅子镇党委给予刘国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城关镇斜峪河村党员董顺奇非法占地建房的问题。2017年初,董顺奇未办理用地手续,在城关镇原大坪村占用耕地162平方米修建活动板房,宁陕县土地利用现状图显示该处土地为基本农田。2017年6月,县国土资源局对董顺奇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8月,城关镇党委给予董顺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梅子镇南昌村党员黄义财非法占地建房的问题。2017年3月,黄义财未办理用地手续,在梅子镇南昌村柳坝组占用耕地88平方米修建房屋一处。2017年7月,县国土资源局对黄义财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8月,梅子镇党委给予黄义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梅子镇安坪村党员刘理仁非法占地建房的问题。2016年9月,刘理仁未办理用地手续,在梅子镇安坪村桃园组占用集体土地175.36平方米修建房屋一处。2017年7月,县国土资源局对刘理仁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8月,梅子镇党委给予刘理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