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恪尽职守,廉洁履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三起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原队长韩烽违规收取罚没款问题。韩烽在带队执法检查过程中,在未立案、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下,违规向 8 家企业商户收取了 8笔罚没款共计 53000 元,并将其中5 笔共计33000元非法占有,用于个人开支。2018 年 5 月,韩烽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资金被收缴。
二、汉滨区早阳镇大沟河村村委会主任魏运平违反招投标规定问题。2016 年,该村新建村级活动室,在未经村集体研究、未向镇党委政府书面报告、未履行工程建设审批手续、未按程序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魏运平私自指定某建筑企业施工建设,且活动室建筑面积、投资严重超标。2018 年 10 月,魏运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旬阳县桐木镇立石滩村原党支部书记阳文志克扣工程款问题。2017 年,阳文志利用职务便利克扣安置点承建方朱某工程款 4.5 万元,朱某多次向阳文志催要均遭拒绝。2018 年 5月,阳文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组织审查期间阳文志将4.5万元余款分两次兑付给朱某。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了我市营商环境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自纠,强化履职担当。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管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