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确保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将六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旬阳县桐木镇涌泉村党支部书记陈英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2018 年 6 月,陈英菊在配合脱贫攻坚产业奖补资金发放工作中,履职不力、把关不严,未对贫困户当年发展的产业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和现场验收,且未核实贫困户申报的产业,致部分贫困户产业奖补与实际不符,引发群众矛盾,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14日,陈英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岚皋县民主镇新风村党支部书记孟宪波违规将其父母列为贫困对象并申报危房改造补贴问题。新风村在确定2018年新一轮脱贫户当中,孟宪波违规将父母孟某某、曹某某(属贫困户剔除对象)列为贫困对象,并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所申报的危房改造资金因违反脱贫政策“九条红线”规定被取消。2018年9月12日,孟宪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汉阴县平梁联合建材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钟第高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国家扶持资金问题。2014 年 6 月,钟第高向县残联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集中就业企业(基地)项目扶持资金31万元。2018年9月18日,钟第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四、紫阳县高滩镇龙湾村党支部书记贾耀全贪污移民款物问题。2015年10月,贾耀全在协助高滩镇政府开展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弄虚作假骗取并非法占有移民搬迁补助资金3万元。2018年7月13日,贾耀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五、宁陕县四亩地镇四亩地村村委会主任刘大平借入股分红名义向贫困户索要财政贴息资金问题。2016 年 4 月,经口头协商,刘大平将贫困户薛某某、陈某和薛某某各5万元“脱贫贷”资金入股到自己砖厂,并承诺优先务工和分红。期间,刘大平向三人共索要财政贴息资金5028元用于归还“脱贫贷”利息。2018年4月,刘大平归还15万元贷款后,未兑现分红承诺。组织审查期间,刘大平将 5028 元违纪资金予以退还。2018 年 9 月 19日,刘大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石泉县城关镇丝银坝村原支部副书记周毅违规骗取扶贫奖补资金等问题。2013年10月,周毅在任职期间,违背政策规定伙同贫困户周某某等三户骗取奖补资金3000元并收受好处费600元;帮助符合奖补政策的养牛大户杜某某申领奖补奖金3000元,并收受好处费1000元。另于2012年收取村民蒋某某修建猪场用电搭线费4000元未入账,用于村集体开支。2018年6月15日,周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600元已上缴。
以上六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损害了群众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紧盯扶贫项目实施、资金发放、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着力发现和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监督,精准执纪,严肃问责,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