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平安出行,现将查处的5起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2021年11月11日,皇冠镇兴隆村党支部党员马树兵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宁陕县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2月,马树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22年1月17日,皇冠镇南京坪村支部党员丁仕兵饮酒后驾驶轻型栏板货车被宁陕县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4月,丁仕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22年4月2日,城关镇汤坪社区党支部党员陈小勇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宁陕县公安机关查处。2018年5月2日陈小勇因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此次属再次违法。2022年5月,陈小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2021年11月16日,梅子镇南昌村党支部党员程涛饮酒后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被宁陕县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5月,程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22年1月11日,城关镇华严村党支部党员向以中饮酒后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被宁陕县公安机关查处。2016年4月19日向以中因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此次属再次违法。2022年5月,向以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对酒驾醉驾等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自我约束不严。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自律、遵纪守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执纪问责,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信号,用党纪党规的“高压线”,对“任性者”坚决说不。
中共宁陕县纪委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