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平安出行,现将查处的3起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2022年2月9日,城关镇人民政府干部平勇工作日午间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宁陕县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6月,平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22年2月11日,金川镇小川村党支部党员何登科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宁陕县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6月,何登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22年4月28日,宁陕县发改局干部张力文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宁陕县公安机关查处。2022年6月,张力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对酒驾醉驾等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自我约束不严。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自律、遵纪守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执纪问责,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信号,用党纪党规的“高压线”,对“任性者”坚决说不。
中共宁陕县纪委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