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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纪委关于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通报

作者:文章来源: 清风宁陕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8:51字体大小: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严明法纪、整肃作风,深挖饭局酒桌背后的风腐问题,坚决杜绝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宁陕县贾营小学原校长余顺涛酒驾问题。2024年7月10日晚,余顺涛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G210国道1461公里95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余顺涛处以罚款15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8月余顺涛受到降级处分。宁陕县教体局党委免去其校长职务。

 二、宁陕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陈敬轩酒驾问题。2024年3月14日,陈敬轩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县粮食宾馆丁字路口至新桥丁字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陈敬轩处以罚款13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5月陈敬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宁陕县城关镇社会治理办党员干部范汉平酒驾问题。2023年1月6日晚,范汉平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行至城关镇子午路0公里9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范汉平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6月范汉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反映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无视党纪国法,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问题,特别是在县纪委出台酒驾醉驾问题“四个坚决”纪律规定后,仍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不仅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形象。

 我县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屡禁不绝,对此要有清醒认识,保持高压震慑,坚决查处,绝不慈悲。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生酒驾醉驾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监督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约束,通过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规守纪、心存敬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查处酒驾醉驾与整治“违规吃喝”结合起来,深挖彻查背后“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