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未病”,该观点首见于《黄帝内经》:“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
中医“治未病”指采取预防或治疗手段,防止疾病发生、发展的方法,是在人们未病之前采取应对措施而不是病后用药,这样既能给群众更多的健康利益,也能节省更多的医疗费用。
“治未病”是医者的最高境界,更是巡察工作的初心所在。“不治已病治未病”就是常态开展巡察,深入研究分析被巡察对象,早诊断、早发现、早干预,及时叫停、纠偏,“已病、未病”同开处方、彻底治疗。
巡察工作素来被称之为“CT机”、“显微镜”,在预防职务犯罪和维护政治生态、促进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巡察来预防各种职务犯罪、提醒敲打干部具有重要意义。甘肃省窑煤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因犯受贿罪等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时忏悔说:“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 。
“治未病”,防“病”于未然这一效能在巡察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抓早,坚持巡察工作常态化。定期、不定期开展巡察,科学合理的实施巡察频次,促使巡察工作日常化,确保能及时发现被巡察对象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尽早掌握被巡察对象“病”前症状,为后续诊断提供依据。
抓细,确保巡察工作全覆盖。巡察工作应做到所有层级、范围全覆盖,紧盯关键岗位和关键少数,为被巡察对象做全面的“政治体检”,确保该巡必巡,应巡皆巡。巡察中应坚持从细微处入手,从日常工作入手,通过个性问题发掘共性问题。深入分析被巡察对象的“病理”和“病因”,为后续整改打下坚实基础。
抓深,加强巡察整改行动力。根据前期发现和掌握被巡察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监督被巡察对象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以免“疾病”进一步恶化甚至蔓延。需要长期整改的制定长效整改方案,并坚持抓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强化被巡察对象班子、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廉政纪律意识,有效预防疾病的发生;使得被巡察对象常怀审慎之心,树牢纪律、规矩意识,严守法律红线。
“治未病”强调早期诊断和治疗,在被巡察对象犯下小错时,通过巡察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偏,防其传变,建立控制疾病发展演变的长效机制,保护被巡察对象班子、干部队伍尽责担当健康成长,警醒党员干部不犯大错不受严惩重罚,促进各项事业健康长足发展,有效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和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