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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龙头组23户群众点赞“餐费”回退

作者:邓久均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10:52字体大小:

“你集资的钱退了没有?我们家5亩地,按照组上要求集资150元。没想到,过去5年了,这笔钱又退给我了,真是感谢县委巡察组。”今年5月8日这几天,兴隆村原龙头组群众碰面后相互打听,纷纷称赞。

群众“点赞”巡察,源于2021年第一轮巡察中群众反映,2016年龙头组按照流转土地每亩30元的标准,向本组 23户群众集资金4240元,用于旅游开发企业到村就餐。因开发搁置,该笔资金由原组长保存,去向不明,群众有意见。巡察组研判次集资违规,经报巡察领导小组审核后,制作《立行立改问题督办单》,要求村党支部督促组长立即退换资金,镇纪委对集资决策及资金保管人予以处置,第一时间向巡察组反馈整改情况。

这仅是宁陕巡察工作规范立行立改成果的一个缩影。为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去年底印发《关于规范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的意见》,着力在事项确定、移交办理、跟踪督办、成果运用等立行立改各环节上下足功夫,提升改的效率和质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

“紧盯群众有反映、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迅速改彻底、迅速把改的结果告知群众,就能获得群众支持,调动群众把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向巡察组反映。”县委第二巡察组长介绍。

巡察发现问题是生命线,解决问题是落脚点。从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到标本兼治,整改标准不断提高。县委书记对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整改约谈,建立《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细则》《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联系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县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巡察整改有关报告及报结工作规范》《巡察整改材料审核工作规范》等制度及措施,明确整改的路径方法。巡察机构强化实时跟踪,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将立行立改事项作为整改情况抄送纪委、组织部等相关协作单位,形成齐抓共管、协作联动的工作合力。

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发出巡察《立行立改督办单》136份,推动解决惠民实事、群众利益、形式主义等方面问题130余件,化解民生难事20件,纪律处分19人,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约谈提醒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