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轮巡察反馈,标志宁陕县实现80个村党组织巡察覆盖率100%,累计反馈问题379个,移交线索134条、立案44件、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2案5人,组织处理58人,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组织实施以“提级”为主。村级巡察纳入县委巡察工作总体规划,制定《村级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实施,结合市县联动、直接到村、专项巡察、“机动式”等方式,确保一届任期村级巡察全覆盖。建立《选派干部到巡察岗位实践锻炼实施办法》,县委常设巡察机构和派驻纪检组常态化协作,抽调财政、审计等专业力量,组建对村巡察组,破解镇村熟人、小圈子的难题,提高巡察监督的压力。坚持镇村一体,压实镇党委和党组织书记巡察第一责任人职责,村党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
监督内容以“点题”为主。立足十九大报告提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要求,梳理形成《村级巡察问题清单》。紧扣“关键少数、重要领域”,群众的“痛点”、基层的“难点”、惠民的“重点”问题,设立“村级干部作风品行、民生事项办理、五保监管、到户资金补助、村级治理能力、三资管理与使用”等多个专项问题,形成“巡察题库”。把村分为“矛盾突出、信访多、资金量较大的复杂村,支部组织及班子四平八稳的一般村,人口少、集体经济弱的边远村”等3类,考虑不同巡察对象的问题表现、不同的群众诉求,分类点题,因村施策,增强巡察针对性,情况相近的几个村视为一个“单位”,安排一个巡察组开展巡察。
整改落实以“联动”为主。发现问题坚持“以下看上”,解决问题坚持“以上带下”,发挥巡察的治本作用,推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基层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坚持“镇为轴心”,县镇村三级联动。对问题出现在村组,“病因”在镇党委政府的,镇党委整改堵漏洞,从村级纠错规范;对审批权、分配权、监督权在县级部门,表现在镇村的程序、方式、申报等变形走样问题,镇村改问题“治标”,县级部门建制度“治本”;对反馈的苗头性、倾向问题,县镇纪委严肃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置。健全长效机制,固化巡察成果,增强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度。
成效评价以“直督”为主。县委巡察机构联合县纪委有关室部、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滚动督办,推动整改落实。做到三审查,即审核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材料、巡察反馈意见整方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三督促,即按照“谁巡察、谁负责”的原则,巡察组不定期直接到镇村、部门指导、督查整改。巡察领导小组牵头,组建督察组,到部门、镇村对整改成效进行评估。联镇县纪委常委对线索办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抓早抓小;三运用,即配合巡察及整改成效作为对党组织及负责人是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的依据;纳入镇党委(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党组织书记述廉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