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部署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宁陕县宝峰种养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刘海峰(党员)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刘海峰长时间拖欠62户(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38户)村民土地流转资金和劳务工资共计13余万元,导致村民多次向其讨要无果后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在组织调查时刘海峰才全额兑付了欠款。2021年2月新场镇纪委给予刘海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必须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当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安排部署,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发挥表率作用,认真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各类风险隐患及信访矛盾,早发现早预防,严防各类侵犯群众利益问题再次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民生项目,围绕项目资金的拨付、农民工工资兑现和党员干部工作的作风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宁陕县纪委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