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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纪委 关于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1日 18:07字体大小:

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部署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江口镇竹山村村文书彭善海脱贫攻坚履职不力的问题。2020年3月,彭善海因对数据信息比对审核不细致,致使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与全国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受到市脱贫部门的通报批评。2020年5月,江口镇纪委给予彭善海党内警告处分。

2.筒车湾镇桅杆坝村原出纳姚树春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7年12月,姚树春未严格按照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出纳人员工作职责管理现金及现金台账,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桅杆坝村级互助资金损失。2020年6月,筒车湾镇纪委给予姚树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广货街镇元潭村苦竹沟组原组长吴礼财私自保管占用五保户资金的问题。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吴礼财作为五保贫困户汪某某的监管人,经手管理其五保金、养老金、土地赔偿款等,2018年9月汪某某去世后吴礼财未向村组报告经手管理五保户汪某某生前家庭财产收支和死后结余情况,并长期占有剩余款项4054元。2020年6月,广货街镇纪委给予吴礼财党内警告处分。

4.金川镇黄金村大屋场组原组长朱万庆长期经手村集体资金不向群众公开的问题。2016年12月,金川镇大屋场组计划修建马儿沟组级公路,因占用村民林地需支付补偿款,大屋场组村民共筹集资金3550元,其中用于支付补偿款2500元,剩余资金1050由朱万庆长期保管;2009年至2010年大屋场组结余资金2068元,朱万庆经手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1706元,剩余362元由其长期保管。朱万庆对集体资金长期不公示、不入账,违反了群众纪律。2020年7月,金川镇纪委给予朱万庆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反映出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干部作风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侵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扶贫政策贯彻落实和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推进,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切实把脱贫攻坚各项收官工作抓细抓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脱贫攻坚,围绕扶贫项目、资金和工作作风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宁陕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