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 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正文

中共宁陕县纪委 宁陕县监委关于三起扶贫领域案例的通报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18:05字体大小:

1.龙王镇东沟村互助资金协会会计储远峰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龙王镇东沟村互助资金协会未向农户收取应缴纳的入会金3000元和协会会员借款资金占用费9240元,储远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4月,在没有借款资格的情况下,储远峰在龙王镇东沟村互助资金协会借款5000元。2018年12月,龙王镇纪委给予储远峰党内警告处分。

2.龙王镇东沟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黄仕金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龙王镇东沟村互助资金协会未向农户收取应缴纳的入会金3000元和协会会员借款资金占用费9240元;2016年12月黄仕金在东沟村互助资金协会借款5000元,2017年12月还清了借款,但未交纳借款占用费300元。黄仕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龙王镇纪委给予黄仕金党内警告处分。

3.四亩地镇柴家关村党支部书记赵光华给贫困户兑现产业奖补资金时把关不严的问题。2018年7月,由赵光华等人组成的核查组对申请产业奖补的贫困户未能到现场核实真实情况,致贫困户出现虚报冒领产业奖补资金问题。2018年12月,四亩地镇纪委给予赵光华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