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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纪委 宁陕县监委关于两起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17:00字体大小:

1.城关镇龙泉村党员徐地宏雇请他人违规调运林木的问题。2018年8月,徐地宏雇人在太山庙村调运8立方米松木板材,无检疫证明,被宁陕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城关森林公安派出所查获,受到责令纠正、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1月,县纪委给予徐地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宁陕县广货街镇元潭村党员林家全无证运输木材的问题。2018年8月,林家全在未办理木材运输证的情况下,将在金川镇收购的木材进行运输准备随后销售,被宁陕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江口森林公安派出所查获,受到罚款2000元、限期补办运输手续的行政处罚。2018年11月,广货街镇纪委给予林家全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清风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