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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纪委 关于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2日 16:46字体大小:

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部署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梅子镇生凤村党支部书记邱桂芳对张某华违规申报陕南移民搬迁安置行为不汇报、不制止的问题。2015年初,邱桂芳受生凤村原村委会主任张某华请托,以生凤村五保户毛某明的名义写了搬迁申请,张某华在该申请上签字盖章后,违规以毛某明的名义申报移民搬迁安置房一套,骗取国家移民搬迁补助款4.5万元。邱桂芳作为支部书记,不汇报、不制止,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2020年5月,县纪委给予邱桂芳党内警告处分。

2、梅子镇生凤村小堰组组长王兴业为张某华违规购买毛某明房屋作证的问题。2020年1月,生凤村原村委会主任张某华与毛某明签定了一份虚假买房协议,违规获得了以毛某明名义申报的移民安置房屋一套,王兴业作为中证人在虚假买房协议上签名作证,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5月,县纪委给予王兴业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反映出扶贫领域弄虚作假问题仍有发生,侵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扶贫政策贯彻落实和脱贫攻坚整体推进,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切实把脱贫攻坚各项收官工作抓细抓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脱贫攻坚,围绕扶贫项目、资金和工作作风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如期实现整县脱贫摘帽目标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宁陕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