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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陕县纪委 关于3起生态环保领域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清风宁陕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7:03字体大小:

各镇党委、纪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宁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促进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中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生态环保领域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四亩地镇四亩地村生态护林员廖向正履职不力的问题。2020年12月,廖向正未认真履行管护职责,对管护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并上报,致使管护区域内发生村民乱砍滥伐问题,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6月,廖向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梅子镇生凤村青龙组天保护林员马先贵履职不力的问题。2021年12月,村民毛某芳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马先贵负责管辖区域内擅自砍伐杂木92棵,用于取暖烧柴。马先贵作为该区域的天保护林员,未认真履行管护职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6月,马先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梅子镇生凤村青龙组生态护林员熊文奎履职不力的问题。2021年12月,村民毛某芳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熊文奎负责管护区域内擅自砍伐杂木92棵,用于取暖烧柴。熊文奎作为该区域的生态护林员,未认真履行管护职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6月,熊文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意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层层传导压力,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监管职责,严肃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工作敷衍应付、监管不力等问题坚决查处、严肃问责,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共宁陕县纪委

2022年6月24日